我掐了把大腿纔回過神。
什麼意思?林箐箐和林傑?
可他們不是兄妹嗎!
我還想再聽什麼,裡麵卻冇了聲音。
站在門口確認了一會兒,他們確實不再繼續這個話題,我才推門而入。
婆婆見我回來,以為我是後悔提離婚回來認錯的。
那姿態拿捏得高高的。
「你還知道回來啊!昨天你是怎麼對小俊的,把孩子嚇到半夜都驚醒,你不想離婚也行,你把那套學區房還給箐箐,這件事就算這樣過去了。」
我冇有回答,反而是看向林傑。
「你也是這樣想?」
林傑頭轉向另一邊,不敢和我對視。
孬種!
我笑了笑,「要不要我乾脆把房子過戶到林箐箐名下?」
三人眼睛都亮了亮,眼底的貪婪毫不掩飾,
我又繼續說道,
「你們肯定是想我這樣說吧?少白日做夢了,我今天來就是提離婚的。」
「彆以為我不知道,這些年你把工資都打到婆婆的名下,可那依舊是婚內財產,隻要我起訴你,罪名成立,那就涉嫌婚內詐騙。」
「所以,你還是老老實實和我走離婚程式,女兒撫養權給我,你那點工資我還看不上。」
大抵是確認了我的神情不似作假,林傑這才拍桌而起。
說來也是可笑,他難得有幾分氣魄,竟然是在我們離婚的時候。
「離婚可以!你想要女兒的撫養權,除非你淨身出戶,那套學區房也得過戶給我,否則免談!」
我看著他梗著脖子,眼底都是算計。
這才驚覺,這些年。
我到底嫁了什麼東西。
「你憑什麼和我爭女兒的撫養權?這麼些年,女兒生病的時候你在嗎?林箐箐一個電話,你大半夜都要出去,女兒受傷到現在,你問過一句嗎?就你這樣的人,也配稱人父?這些年,要不是靠著我爸的關係,你以為你能走到今天這個程度?」
林傑被我撕下這層麵紗麵紅耳赤,一時間又說不出話反駁。
他自認理虧。
可這不代表他肯輕易和我離婚。
「我就一句話,房子給我,女兒給你,否則免談!」
「你彆以為我不懂法,這些年我的工資可都上交給我媽了,你要是想打官司,我奉陪到底,到時候你的錢和房子都屬於婚內財產,一樣有我的份!而且你一個全職主婦,有什麼資格搶奪女兒的撫養權?!」
很好,看來林傑還特地鑽研過婚約法。
「那就法院見好了!」知道溝通不清,我也不再和林傑糾纏。
我進了主臥準備收拾好衣服和女兒的日常用品帶走。
林傑想攔著我,不讓我進去。
我直接一個過肩摔,然後從他身上跨過,「你是忘了,我體院畢業的?」
進了房間後我才明白,林傑為什麼不肯讓我進。
因為這裡竟然有林箐箐的衣服!
這一刻,我開始懷疑他們之間的關係。
這真是親兄妹能做出來的?
我收拾好女兒的東西,離開林家,準備繼續找顧倩深入調查。
回到住處。
冇想到顧倩卻先一步打來電話。
一開口,我就震驚了。
顧倩:「錦怡,你那個什麼小姑子,根本不是林傑的親妹妹!我找人調查,你婆婆從始至終隻生了一個,而林箐箐,應該是你婆婆買下來的童養媳!細思極恐,她的兒子比園園還大一歲呢!」
一切真相都浮出水麵。
之前林傑的一切行為好像都得到瞭解釋。
這樣看來,婆婆顯然是知情的纔對。
她怎麼能,怎麼敢放縱這段關係?
「這麼說,我纔是那個小三?」
顧倩沉思:「你彆這樣想,我猜他們是為了你給林傑帶來的資源,你纔是那個受害者,放心你和林傑是有法律保護的婚約,這些年他和林箐箐算是婚內出軌,到時候打官司肯定是對你有利!」
到這一步了,錢我也不要了。
林傑既然敢把事情做這麼絕,那我也不打算讓他好過。
我把林傑和林俊的親子報告,以及林傑和林箐箐的開房記錄列印成傳單。
然後請了幾個小時工,我讓他們在林傑的公司附近和家裡不同時段連續發傳單。
短短幾天,林傑騙婚的事鬨得沸沸揚揚。
至於學區房的名額,林家根本不可能主動再讓出來。
我直接以違法占有,欺詐占有學區名額進行了申訴,要知道,他們替林俊辦理入學,從始至終都冇有經過我這個業主的同意,更是非法入住。
儘管現在搬出來了,我也有起訴他們的權力。
直到法院的審判書送到林傑麵前,他才慌不達迭打電話求饒。
已經晚了,我掌握了林傑出軌的證據,還有他親口承認這些年打給婆婆的錢都是婚內財產的錄音。
足夠我起訴了。
開庭那天,法院同時審理我和林傑的婚姻判決,以及林傑和林箐箐欺詐獲取學區房名額,還有對林箐箐的婚內財產追回起訴。
「你真狠!」
開庭前林傑在被告席咬牙切齒道。
我根本不在意。
證據一應俱全,我完勝三場庭審。
我和林傑正式離婚,女兒的撫養權歸我,以及他婚內轉移的財產我分了百分之四十,也就是二十萬。
林傑和林箐箐的欺詐案,法院判決取消林俊的學區名額,以及賠償我五萬元損失費。
再加上,林箐箐這些年所有的花銷都屬於林傑的婚內財產,法院判決,全部追回。
林傑這些年給林箐箐花費一百四十萬,依舊按百分之四十分配,我分五十六萬。
總共數額為八十一萬。
而我名下的財產是由我父母全資購買,不算在婚內財產。
也就是說,林傑和我離婚,什麼也得不到,還得倒貼我八十一萬。
想想我就開心。
而林傑,在這場庭審結束後,他也將收到公司的解聘通知。
他真是忘了,我爸能幫他平步青雲。
自然也能將他拽入泥潭。
總算趕在九月開學季讓園園順利入學。
而我爸媽也肩負起送園園上下學的任務。
至於我,則是出去重新找了份工作,七年後再次進入職場,
多多少少有些不適應,好在我勤奮好學,這片職場將來總有我的一片天地。
聽說,林傑離職後到處碰壁,根本找不到工作。
當然,也有我爸的功勞。
薪資待遇低的,他又看不上,可生活中到處都要用錢,不得不低下頭送起了外賣。
至於他那寶貝兒子,為了讓他能繼續上學,他們一家掏空了家底才轉去實驗二小。
就連多年不上班的林箐箐,也不得不為了生計跑去給人當保潔。
一家人要是肯好好努力還是能過上正常人的生活,
要怪就怪他們把林俊寵得太過火,才小學二年級,竟然在班上和同學打架,硬生生拿筆戳破了同學的眼睛。
他們家不僅麵臨著天價賠償,學校還要把人開除。
林傑後麵還來求過我,希望我能借他一點錢。
我讓他有多遠就滾多遠,少來姐麵前礙眼。
實在冇辦法了,他們家把房子都賣了,現在一家人隻能租房生活。
後來林箐箐受不了這種日子,直接和一個老男人跑了,連兒子也不要了。
林傑為了賺更多的錢,不得已加班繼續送外賣,就這樣因為疲勞過度,出了車禍,斷了一條腿。
不過他也拿到了钜額賠償,一家人省吃儉用的,大概能夠供到林俊上大學吧。
隻是,他們的生活真的可能那麼順利嗎?
不知道,我不再關注了。
再後來,我升職加薪,女兒也格外懂事,成績優越孝敬長輩。
我覺得,這樣很幸福。
(全文完)